# CGXA04 已決標公告

臺北捷運松山線松山站1、2號出入口旁台電變電箱遷移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龍廷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50,000
原始預算
$ 7,550,246
底價金額
$ 7,508,500
決標折數
93.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1.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琛瓊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04
機關代碼 3.79.5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聯絡人 林琛瓊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04
傳真號碼 (02)25778718
電子郵件信箱 xi018142@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 交通部
補助金額 2,453,07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9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0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8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且於開工2個月內完成電力管道、中央分隔島及變電箱基座後,與台電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辦理現場通管會勘,並俟台電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完成變電箱遷移作業(約需2個月)後,再進行原變電箱基座之敲除和人行道地磚復原作業。2.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本處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遞購領,電子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50元整。3.本案訂有底價但不公告底價。4.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5.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6.不允許共同投標。7.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扣除植栽項目結算金額)之3%。8.本工程無預付款。9.本工程無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10.廠商若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7日(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05年11月8日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琛瓊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04
機關代碼
3.79.5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聯絡人
林琛瓊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04
傳真號碼
(02)25778718
電子郵件信箱
xi018142@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 交通部
補助金額
2,453,07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9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0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8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60日曆天內竣工;且於開工2個月內完成電力管道、中央分隔島及變電箱基座後,與台電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辦理現場通管會勘,並俟台電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完成變電箱遷移作業(約需2個月)後,再進行原變電箱基座之敲除和人行道地磚復原作業。2.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本處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遞購領,電子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50元整。3.本案訂有底價但不公告底價。4.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5.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6.不允許共同投標。7.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扣除植栽項目結算金額)之3%。8.本工程無預付款。9.本工程無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10.廠商若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7日(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05年11月8日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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