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TX65 已決標公告

北投奇岩長青樂活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啟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4,880,000
原始預算
$ 395,001,57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春海
聯絡電話 (02)28969633#312
機關代碼 3.79.51.2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聯絡人 張春海
聯絡電話 (02)28969633#312
傳真號碼 (02)28961875
電子郵件信箱 chchang2@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8,416,859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2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03 09:30
開標時間 106/10/03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本處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仟玖佰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本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63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允許廠商共同投標,綜合營造業可單獨投標;若採共同投標時,須有綜合營造業與下述至多各一家,自來水管承裝商、電器承裝業、冷凍空調業異業共同投標,總家數以4家為上限。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 (2)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含以上)。 (3)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4)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2.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3.其他詳細內容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採購案適用最利標決標,評選項目已列入與履約能力有關之項目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適用最有利標決標。 二、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106年10月3日開標日僅開資格標,預定決標日為評比出最有利標廠商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一)106年10月3日上午9點30分截止投標,上午10點整開資格標審查。(二)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預定106年10月16日下午2點30分召開本標案廠商簡報及第2次委員評選會議,地點同開標地點:本處4樓第一會議室。(三)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後將另行通知。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及提出異議期限,應於106年9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廠商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9月28日(含)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次招標文件沿用第1次招標文件及第1號補充規定,未作更動。 五、本採購案無預付款金額。 六、本採購案有物價調整。 七、履約保證金額度:決標(契約)金額之百分之10(10%)。 八、保固保證金額度:本工程結算總金額之百分之3(%)。 九、決標方式:適用最有利標決標;價格納入評選。 十、本機關若有招標文件之補充規定,將於106年9月28日前公告並公布於政府採購公報及電子領標網站,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至網站下載。如投標廠商未能依規定時限領取該文件或下載所致之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03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1.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春海
聯絡電話
(02)28969633#312
機關代碼
3.79.51.2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聯絡人
張春海
聯絡電話
(02)28969633#312
傳真號碼
(02)28961875
電子郵件信箱
chchang2@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8,416,859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2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03 09:30
開標時間
106/10/03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本處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仟玖佰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本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63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允許廠商共同投標,綜合營造業可單獨投標;若採共同投標時,須有綜合營造業與下述至多各一家,自來水管承裝商、電器承裝業、冷凍空調業異業共同投標,總家數以4家為上限。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 (2)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含以上)。 (3)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4)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2.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3.其他詳細內容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採購案適用最利標決標,評選項目已列入與履約能力有關之項目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適用最有利標決標。 二、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106年10月3日開標日僅開資格標,預定決標日為評比出最有利標廠商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一)106年10月3日上午9點30分截止投標,上午10點整開資格標審查。(二)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預定106年10月16日下午2點30分召開本標案廠商簡報及第2次委員評選會議,地點同開標地點:本處4樓第一會議室。(三)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後將另行通知。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及提出異議期限,應於106年9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廠商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9月28日(含)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次招標文件沿用第1次招標文件及第1號補充規定,未作更動。 五、本採購案無預付款金額。 六、本採購案有物價調整。 七、履約保證金額度:決標(契約)金額之百分之10(10%)。 八、保固保證金額度:本工程結算總金額之百分之3(%)。 九、決標方式:適用最有利標決標;價格納入評選。 十、本機關若有招標文件之補充規定,將於106年9月28日前公告並公布於政府採購公報及電子領標網站,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至網站下載。如投標廠商未能依規定時限領取該文件或下載所致之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0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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