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H1061CQ810CQ817CQ811 已截止

萬大中和樹林線(第1期)機電系統自動收費系統及軌道工程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公告日:107/01/18 截止日:107/03/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4,509,503,034

押標金
$ 50,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0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1.1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新豐
聯絡電話 (02)25700002#255
機關代碼 3.79.51.10
單位名稱 物管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聯絡人 廖新豐
聯絡電話 (02)25700002#255
傳真號碼 (02)25703556
電子郵件信箱 sfliao@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保留萬大線第2期之延伸、新增車站等系統之擴充權利,包括萬大線第2期(路線長度約 13.3 公里)之16列電聯車、11座高架車站及2座地下車站等所需之機電系統工程設備(含號誌、供電、通訊、月臺門、自動收費、機廠維修第2期設備)及軌道工程等系統。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GLAA1063079970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機關現場領標每套文件售價新台幣6,400元(含書面文件及光碟片)。2.郵購招標文件者(限國內)應付郵政匯票6,570元(內含郵資120元及包裝紙箱50元)(受款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3.僅光碟片(無書面文件)售價每片1,000元。4.電子領標費用1,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1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2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6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頒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依本採購案特性之評估分析情形,並經採購審查小組審查結果於技術、品質、商業條款、價格等項目無顯著差異情形,在功能效益、廠商管理及過去履約績效之差異影響甚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1.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新豐
聯絡電話
(02)25700002#255
機關代碼
3.79.51.10
單位名稱
物管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聯絡人
廖新豐
聯絡電話
(02)25700002#255
傳真號碼
(02)25703556
電子郵件信箱
sfliao@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保留萬大線第2期之延伸、新增車站等系統之擴充權利,包括萬大線第2期(路線長度約 13.3 公里)之16列電聯車、11座高架車站及2座地下車站等所需之機電系統工程設備(含號誌、供電、通訊、月臺門、自動收費、機廠維修第2期設備)及軌道工程等系統。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GLAA1063079970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機關現場領標每套文件售價新台幣6,400元(含書面文件及光碟片)。2.郵購招標文件者(限國內)應付郵政匯票6,570元(內含郵資120元及包裝紙箱50元)(受款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3.僅光碟片(無書面文件)售價每片1,000元。4.電子領標費用1,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1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2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6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頒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依本採購案特性之評估分析情形,並經採購審查小組審查結果於技術、品質、商業條款、價格等項目無顯著差異情形,在功能效益、廠商管理及過去履約績效之差異影響甚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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