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ven871104@trts.dorts.gov.tw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機關現場領標每套文件售價新台幣6600元(含書面文件及光碟片)2.郵購招標文件者(限國內)應附郵政匯票6770元(受款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內含郵資120元及包裝紙箱50元)3.僅售光碟片(無書面文件)售價每片1600元4.電子領標費用1518元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06年11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 106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必要時得公告。
預定決標日 106年12月29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