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H1051CR580TCK570T 已截止

CR580T/CK570T捷運信義線東延段機電系統及新莊機廠機電系統工程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公告日:106/10/31 截止日:106/11/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528,142,019

押標金
$ 50,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11/2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1.1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昫昫
聯絡電話 (02)25700002#253
機關代碼 3.79.51.10
單位名稱 物管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聯絡人 孫昫昫
聯絡電話 (02)25700002#253
傳真號碼 (02)25701367
電子郵件信箱 ven871104@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063079960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300元
系統使用費 130元
文件代收費 65元
總計 1,49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機關現場領標每套文件售價新台幣6600元(含書面文件及光碟片)2.郵購招標文件者(限國內)應附郵政匯票6770元(受款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內含郵資120元及包裝紙箱50元)3.僅售光碟片(無書面文件)售價每片1600元4.電子領標費用1518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8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NTP至112.09.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局自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06年11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 106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必要時得公告。 預定決標日 106年12月29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1.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昫昫
聯絡電話
(02)25700002#253
機關代碼
3.79.51.10
單位名稱
物管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聯絡人
孫昫昫
聯絡電話
(02)25700002#253
傳真號碼
(02)25701367
電子郵件信箱
ven871104@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063079960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300元
系統使用費
130元
文件代收費
65元
總計
1,49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機關現場領標每套文件售價新台幣6600元(含書面文件及光碟片)2.郵購招標文件者(限國內)應附郵政匯票6770元(受款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內含郵資120元及包裝紙箱50元)3.僅售光碟片(無書面文件)售價每片1600元4.電子領標費用1518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8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之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NTP至112.09.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局自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06年11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 106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必要時得公告。 預定決標日 106年12月29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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