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如廠商履約良好,經水源大廈半數以上機關同意續約,得視需要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每期1年至多延長至117年12月31日止。
2.後續因政府法令調整最低工資時,契約詳細價目表項次1,單位清潔人員人事費用單價亦依調整,不可低於最低工資1.1倍,另詳細價目表其餘項次單價,則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定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上限不逾621萬4,560元。
3.雙方權利義務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265號2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辦公室清潔維護業務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265號2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20病媒防治業、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J101060廢(汙)水處理業、 J101080資源回收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出具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 前半年以內)。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11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11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機關連絡電話02-27881300分機157、傳真02-27888832、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265號2樓秘書室)。
2.開標日期及截止日如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及開標。
3.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4.投標廠商請備妥服務建議書一式11份,以利評選作業。
5.本案增購之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若經部分刪減者,機關得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倘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機關得終止契約,且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