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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l@trts.dorts.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東區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265號2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265號2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須具有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之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
2.其他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9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tsl@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9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本次招標因招標文件已有修正,請重新領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東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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