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
電子郵件信箱
1403@tpmr.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12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8年03月26日府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正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現場勘查: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部圖說及文件,並自行赴本校施工地點詳實勘查,俾以明瞭本工程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問或不明瞭處,投標前得向學校總務處(電話:02-28749117分機1400)或鴻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萬俊雄技師(電話:02-28095707)請求解釋。
二、廠商對本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請自公告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108年5月19日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疑義,聯絡電話:28749117分機1400張主任,傳真電話:28737155,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207巷3號。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8年5月22日)。
三、本案於108年5月23日上午9時假本校行政大樓3樓校史室辦理開標資格審查。
四、評選時間:108年5月24日下午2時30分假本校行政大樓3樓校史室。
五、本案評選委員名單如下:郭0榮、吳0威、連0東、張0鐘、張0萍、林0軒、廖0玲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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