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2B5 已決標公告

114年3-12月特教專車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決標日:114/03/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全翔交通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90,000
原始預算
$ 2,490,000
底價金額
$ 2,4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機關代碼 3.79.5.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莉萍
聯絡電話 (02)25924446#311
機關代碼 3.79.5.96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三二0號
聯絡人 林莉萍
聯絡電話 (02)25924446#311
傳真號碼 (02)25960333
電子郵件信箱 9039@tmd.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9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14 15:0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三二0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三二0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或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單價2,500元(每趟)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3月7日前,以 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慮處理結 果,將於截止期限前3日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3/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莉萍
聯絡電話
(02)25924446#311
機關代碼
3.79.5.96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三二0號
聯絡人
林莉萍
聯絡電話
(02)25924446#311
傳真號碼
(02)25960333
電子郵件信箱
9039@tmd.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9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14 15:0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三二0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三二0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或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單價2,500元(每趟)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3月7日前,以 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慮處理結 果,將於截止期限前3日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3/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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