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二0七巷一號
電子郵件信箱
bbbamywc@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為115學年度第2學期,擴充金額2,480,000元整(預估),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二0七巷一號(二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二0七巷一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臺北市政府頒修範本,並依學校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點字教科書製版及校對能力之相關組織登記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備點字書列印、裝訂相關設備。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備高中職點字教科書製作經驗者,進用視障專職工作人員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 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詳投標須知第13點(二)1.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6日 16:00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另本校釋疑之期限為115年8月6日 17:00止。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押標金12萬元,履約保證金25萬元。
4.投標檢附資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進用視障專職工作人員證明、具備高中職點字教科書製作經驗者、具備點字書列印裝訂相關設備證明。
5.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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