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二0七巷一號
電子郵件信箱
bbbamywc@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為114學年度第2學期,擴充金額2,480,000元整(預估),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二0七巷一號2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二0七巷一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學校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具點字教科書製版及校對能力之相關組織登記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備點字書列印、裝訂相關設備。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備高中職點字教科書製作經驗者,進用視障專職工作人員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 投標日前半年以。(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
其他:附加說明
一、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招標文件內容擬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6月242日17:00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4年6月25日。
三、押標金10萬元,履約保證金20萬元。
四、投標檢附資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進用視障專職工作人員證明、具備高中職點字教科書製作經驗者、具備點字書列印裝訂相關設備證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