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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格延續新案履約起前一日止,後續擴充期間以7個月為限(自114年9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止),其費用上限不逾112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1段169號(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六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1段169號(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IZ701011就業服務業或IZ12010人力派遣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定開標時間及地點:113年12月27日上午9時00分,本校六樓簡報室。
二、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等標期得縮短3日。
三、倘若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款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請於113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釋疑,本校釋疑期限為113年12月20日。
四、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總務處事務組范組長,電話:02-8661-5183分機408、傳真:02-2936-5105,地址:116025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一段169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