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
電子郵件信箱
1403@tpmr.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招標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其後續擴充期間之預算單價採計,亦與原契約每餐份計價相同,擴充採購預計4萬7,750份、金額303萬1,170元(含中央獎勵金每位學生每餐份6元),屆時得「以文換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校午餐外訂桶餐財物採購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複數決標,評定序位前2名廠商為優勝廠商(決標家數為2家)。1.不辦理議價(依學部別採固定單價【葷、素食價格均同】,其中幼兒部每餐份45元,國小部每餐份55元整,國中及高職以上【含教職員工】每餐份60元);2.除前項餐費,另外加上配合中央辦理「食安五環」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之中央獎勵金每位學生每日一餐6元(詳獎勵金計畫);3.實際付款金額以實際購買數量核銷並符合教育局、教育部補助政策規定依實核算。
二、本案採購評選委員會將於110年7月29日上午9時,假本校行政大樓3樓校史室,召開符合投標資格廠商評選會議,會議後接續辦理決標。
三、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7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1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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