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30日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並安裝測試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等相關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8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15日前,以書面或電話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請求釋疑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臺北市芳和實驗國民中學總務處-承辦人劉宏恭,電話:(02)2732-1961轉506。
3.資格審查之時間、地點:110年8月17日上午9時整假本校1棟會議室辦理。
4.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110年8月17日上午10時整假本校1棟會議室辦理。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5.進入本校,請一律佩戴口罩,配合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如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制限制外出者,不得進入本校。
6.押標金:新臺幣5萬($50,000)元;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10%。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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