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11 已決標公告

112學年度觸控大屏採購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決標日:113/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傑可達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9,020
原始預算
$ 1,190,000
底價金額
$ 1,070,000
決標折數
9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79.5.7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政叡
聯絡電話 (02)26530475#556
機關代碼 3.79.5.75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366號
聯絡人 吳政叡
聯絡電話 (02)26530475#556
傳真號碼 (02)27864601
電子郵件信箱 3031@yucsh.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14,2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6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7 13:30
開標地點 本校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366號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30日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二)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三)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四)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五)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六)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七)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八)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投標廠商應檢附:(一)納稅證明擇一檢附:1.營業稅繳稅證明。2.所得稅證明。(二)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四)其他文件:1.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2.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3.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於113年3月26日前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期限為113年3月26日(自期限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 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三、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四、副本需配合採用臺北市政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製作電子契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7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政叡
聯絡電話
(02)26530475#556
機關代碼
3.79.5.75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366號
聯絡人
吳政叡
聯絡電話
(02)26530475#556
傳真號碼
(02)27864601
電子郵件信箱
3031@yucsh.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14,2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6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7 13:30
開標地點
本校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366號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30日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二)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三)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四)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五)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六)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七)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八)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投標廠商應檢附:(一)納稅證明擇一檢附:1.營業稅繳稅證明。2.所得稅證明。(二)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四)其他文件:1.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2.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3.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於113年3月26日前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期限為113年3月26日(自期限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 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三、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四、副本需配合採用臺北市政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製作電子契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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