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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須配合本校教學時間,於暑假期間開工,於暑假結束前竣工,施工時程短暫,且須滾動式調整設計需求,以配合不同樓層辦公室裝修需求,採用統包方式辦理,促使本案工時縮短、滿足動態客製化設計需求,達成工程執行效益提升,品質更臻完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101號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101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本案採統包方式辦理,投標方式分為:
(1) 廠商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
(2) 由設計廠商、施工廠商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
(3) 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並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
2. 設計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資格(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1)建築師事務所。(2) E801060室內裝修業 專業設計廠商。
3. 施工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資格(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1)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2) E102011土木包工業。(3) E801060室內裝修業 專業施工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下午17時內送達,逾
期恕不受理。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固定價格】:新臺幣4,750,423元。
【其他】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案採固定價格最有利標決標,評選方式請廠商詳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21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
年5月2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
連帶保證保險單據支票金有效期限:115年8月31日。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本採購案訂於115年5月25日17:00截止投標,115年5月26日15:00於本校誠
正樓三樓會議室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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