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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79.5.23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101號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定決標日:112年8月10日。
二、投標廠商應附證明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電子領標廠商,領標繳費後,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投標封套內以供審查。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需提供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信用證明(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112年7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112年7月31日。
四、評選會議時間將另行通知。
五、得標廠商需繳納契約金額之10%履約保證金。
六、更正評選須知,內容詳招標文件變更對照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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