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ophelia@nhus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220號 本校東風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220號 南湖高中總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12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訂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其他證明文件: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書或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或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請於上班⽇:08:30 ⾄ 17:00 內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1/4期
限(114年6⽉2⽇)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算,
另釋疑之期限為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1/4期限(114年6⽉9⽇)。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閱本案之全部圖說文件,亦可⾄現場勘查施⼯地點
(請先以電話聯絡)。
*114年6⽉12⽇下午1時00分召開評選會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南湖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