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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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新民樓一樓簡報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7/2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1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校。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財務採購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本案截止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13年6月18日星期二17時整。
二、本案電子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星期三14時30分。
三、本案押標金新臺幣(下同)8萬3000元整,履約保證金16萬6,600元整,保固保證金4萬9,000元整。
四、本案第一次公開招標流標,第二次招標廢標,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機關辦理採購之家數規定一覽表」,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第三次以後開標,並無投標家數規定。
五、疑義受理窗口: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含)前,以書面方式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回覆日為113年6月14日 (含)前。本校連絡電話:02-27837863轉245、傳真02-27884235,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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