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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新民樓1樓簡報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35 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或
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
E801060室內裝修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549,000元整。
2.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6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6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期限:決標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35日內竣工。
5.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6.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新臺幣45,000元整。
7.投標廠商標價幣別:以新臺幣計價。
8.廠商信用證明:由票據鐜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經辦員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否則為無效證明之文件。
9.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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