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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民樓1樓簡報室(115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
履約期限
自得標廠商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19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僅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
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J404011動畫影片製作業、
J503041廣播電視廣告業、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J503021電視節目製作業、
J601010藝文服務業、
J401011電影片製作業、
JZ99030攝影業或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3:30~17:00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2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2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第1項:高中化學科新臺幣51萬3,000元;第2項:國中生物理新臺幣96萬元)為固定費用給付。
※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日,預計2月14日15時召開評選會議。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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