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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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經本校評估履約情形良好及學⽣午餐供應委員會同意得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1年,後續擴充期間上限為117年6⽉30⽇;後續擴充數量約為270,000份;後續擴充⾦額為新臺幣22,95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4段177號(本校教學大樓3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4段177號 百齡高中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決標⽇起⾄116年6⽉30⽇⽌(實際⽇期依當年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115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天上課⽇期為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符合以下任⼀項:1.F501060餐館業。2.F501990其他餐飲業。3.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期限前上班⽇上午8時0分⾄5時內送達。
其他
※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開標時間及地點:115年8⽉12⽇(星期三)上午11時0分,本校教學⼤樓3樓校史室,不另函文通知。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3⽇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8⽉5⽇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書⾯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有效期:115年11⽉11⽇。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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