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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教學大樓3樓校史室(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4段17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4段177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之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40 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4年07月04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14702號函修頒採購契約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3.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0分至5時內送
達。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開標時間及地點:1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30分,本校教學大樓3樓校史室。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9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9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
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12月29日。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