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3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迎曦館廁所整修工程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決標日:111/08/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湄湄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70,000
原始預算
$ 4,172,318
底價金額
$ 4,172,000
決標折數
9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79.5.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春梅
聯絡電話 (02)25334017#142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20號
聯絡人 曾春梅
聯絡電話 (02)25334017#142
傳真號碼 (02)25339635
電子郵件信箱 dcsh142@dcs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6 09: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20號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20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8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底價為: 肆佰壹拾柒萬貳仟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春梅
聯絡電話
(02)25334017#142
機關代碼
3.79.5.6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20號
聯絡人
曾春梅
聯絡電話
(02)25334017#142
傳真號碼
(02)25339635
電子郵件信箱
dcsh142@dcs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6 09: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20號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20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8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底價為: 肆佰壹拾柒萬貳仟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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