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205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普通教室置物櫃暨環境改善工程

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 決標日:114/06/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造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99,900
原始預算
$ 4,092,088
底價金額
$ 4,000,000
決標折數
8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79.5.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淑玲
聯絡電話 (02)23026959#142
機關代碼 3.79.5.6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2號
聯絡人 徐淑玲
聯絡電話 (02)23026959#142
傳真號碼 (02)23365962
電子郵件信箱 t392@mailclass.tls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04 17:00
開標時間 114/07/07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2號公正樓2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324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2號大理高中誠信樓1樓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 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內竣工,因工期很短,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室內裝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7月1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7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114年7月7日上午10時00分資格審查,114年7月8日下午1時評審會議,地點本校公正樓2樓校史室。 3.本案預算來源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請廠商自行評估是否投標。 4.依據契約第五條略以,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5.本案公告底價為新台幣400萬元整/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801060室內裝修業/押標金150,000元/工期50日曆天。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總務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淑玲
聯絡電話
(02)23026959#142
機關代碼
3.79.5.6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2號
聯絡人
徐淑玲
聯絡電話
(02)23026959#142
傳真號碼
(02)23365962
電子郵件信箱
t392@mailclass.tlsh.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04 17:00
開標時間
114/07/07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2號公正樓2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324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2號大理高中誠信樓1樓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 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內竣工,因工期很短,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室內裝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7月1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7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114年7月7日上午10時00分資格審查,114年7月8日下午1時評審會議,地點本校公正樓2樓校史室。 3.本案預算來源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請廠商自行評估是否投標。 4.依據契約第五條略以,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5.本案公告底價為新台幣400萬元整/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801060室內裝修業/押標金150,000元/工期50日曆天。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總務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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