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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2號誠信樓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2號誠信樓1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113年4月30日至113年5月3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營業項目代碼J902011)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月22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113年1月30日上午9時10分資格審查,同日下午2時10分評審會議,地點本校誠信樓2樓會議室。
3.申訴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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