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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77號(總務處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77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
E801060室內裝修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上網領取文件日期:114年11月06日至114年11月10日。
2.截標日期:114年11月10日下午17時00分前。
3.開標日期及地點:114年11月11日上午11時00分整於總務處會議室開標;評選日期訂於114年11月14日14時。
4.履約期限:30日曆天
5.本工程標案押標金金額新臺幣130,000元整,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10%。
6.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7⽇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8⽇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總務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