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oy967@mcvs.tp.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77號總務處事務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77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土木包工業
3.室內裝修業
4.室內裝潢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上網領取文件日期:107年10月16日至107年10月29日09:00。
2.截標日期:107年10月29日上午09時00分前。
3.開標日期及地點:107年10月29日上午10時整 於本校總務處會議室。
4.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5.本工程標案押標金金額 新臺幣5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0%。
6.本工程標案如 有疑義請於107年10月22日下午16時30分前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提出。
7.本工程標案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方式擇一繳納,本校不便收取現金。
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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