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總務處庶務組
電子郵件信箱
yahan@gm.nkh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契約期間1年,1年預估採購30萬份,每份固定價格80元,預算⾦額為2400萬,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期間預估數量亦為30萬份,以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價⾦結算付款,故預算⾦額加計擴充⾦額後為48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興中路29號總務處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興中路29號總務處庶務組
履約期限
⾃115學年度開始供餐日起⾄116年7⽉31⽇⽌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採固定⾦額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消費合作社衛⽣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8/13⽇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
關釋疑期限為8/14。
2.本案本案採固定⾦額決標,採複數決標,預定決標家數2家。
3.本案需求單位承辦⼈:學務處衛⽣組組⻑ 黃任麒(02-27825432*1204)/學務
處主任林佳瑩(02-27825432*1201)。
4.本案招標文件如有需修改或補充,將於本網站公告,投標廠商請於本案公告
期間持續注意有無修正或補充,以免影響⾃⾝權益。
5.本案設有評選,謹訂於115/8/18上午10時於本校⾏政⼤樓2樓⾏政會議室舉
⾏,議約決標⽇期定於115/8/18下午2時於本校總務處開標室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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