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A02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增設專業技能班空間改善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一誠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90,000
原始預算
$ 3,492,209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79.5.3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薇蒂
聯絡電話 (02)28313114#403
機關代碼 3.79.5.32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號
聯絡人 潘薇蒂
聯絡電話 (02)28313114#403
傳真號碼 (02)28364084
電子郵件信箱 weitipan@slhs.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492,20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09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0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號(本校行政大樓3樓國際交流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4,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5.3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僅須任一項符合 (1)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 (3) 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
其他:附加說明 〔最有利標決標不訂底價〕:固定費用新臺幣349萬2,209元,報價超過前揭金額為不合格標。 1.本案開標方式:一次投標開標。 2.本案於1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時開標,並另行通知符合資格廠商出席評審會議進行簡報。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即114年6月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6月6日下午6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如對採購標的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鄭主任,電話:(02)2831-114#201;招標文件相關問題請洽詢採購單位總務處潘組長,電話:(02)2831-3114#403。 5.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薇蒂
聯絡電話
(02)28313114#403
機關代碼
3.79.5.32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號
聯絡人
潘薇蒂
聯絡電話
(02)28313114#403
傳真號碼
(02)28364084
電子郵件信箱
weitipan@slhs.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492,20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09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0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號(本校行政大樓3樓國際交流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4,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5.3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僅須任一項符合 (1)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 (3) 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
其他:附加說明
〔最有利標決標不訂底價〕:固定費用新臺幣349萬2,209元,報價超過前揭金額為不合格標。 1.本案開標方式:一次投標開標。 2.本案於1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時開標,並另行通知符合資格廠商出席評審會議進行簡報。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即114年6月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6月6日下午6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如對採購標的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鄭主任,電話:(02)2831-114#201;招標文件相關問題請洽詢採購單位總務處潘組長,電話:(02)2831-3114#403。 5.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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