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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08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號(行政大樓3樓國際交流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08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50號(行政大樓3樓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 30 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學校指定地點完成安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109030 運動器材批發業
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F209020 運動器材零售業
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CH01010 體育用品製造業
或相關行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者,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12月8日前,以書面送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投標廠商如對材料需求有疑問者,請聯絡學務處體育組林組長,電話:02-28313114轉306。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總務處連組長,電話:02-28313114轉402。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地址:臺北市⼠林區⼠商路150號、聯絡電話:02-28324511、傳真:02-28364084)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