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總務處文書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1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1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押標金6萬元,履約保證金12萬元,保固金3萬6,000元。
※本案為實習工場整修,含
1.汽車科引擎大修實習工場:新增碳纖輕鋼架天花板及地坪打底墊高。
2.汽車科綜合實習工場二:主電箱整合更新。
3.園藝科教學大樓:不銹鋼中底板及無熔絲開關更新。
4.園藝科農業資源應用實習工場:地磚地坪更新並重製置物高櫃、增設地面不鏽鋼排水溝、新增不銹鋼工作台、新增洗手台、分散式水槽給水排水、電源開關箱與插座重整及更新、新設燈具、吸頂式節能風扇與壁式抽風扇、開關插座與網路電信插座更新等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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