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
電子郵件信箱
a920791@saihs.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開標地點
1106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36巷15號(大同樓4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總務處文書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合格登記,具製造或供應能力。
2.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與投標或 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之廠商。
3.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199萬3,000元整。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 領標及網址:http://web.pcc.gov.tw/。
保固金額度
新臺幣陸萬元整。
履約期限:廠商需於決標日起15個工作天內交貨完成,且將採購標的送達使用單位指定之場所完成交貨,並將包裝器材回收。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