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
電子郵件信箱
bc510502@saihs.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臺北市政府工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
2.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3.E701010電信工程業(相關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經政府登記合格未受停權處分之合法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疑義截止時間106年8月18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8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
四、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於分段竣工後使用或移交,其第1階段履約期限工期為30日曆天,網路交換器60日曆天完成交貨安裝。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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