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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ne76125@taiv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本校總務處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其他:履約期限
本契約自決標日起生效,廠商應於114年11月3日至114年11月8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採購契約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及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尚在有效期內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其餘詳見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8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8月14日前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對本案需求書有疑義者,請洽本校學務處陳老師02-27091630#1213。
3.本案評選時間:114年8月26日上午10點。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