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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648,651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總務處文書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北市契約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 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二、請製作【7本服務建議書(1正6副)】放入證件封內。
三、【投標書】及【工程標單】請放入價格封內。
四、本案將由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之規定,準用「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審查委員會(下稱審查委員會),並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及「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辦理審查。(審查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五、設計圖說相關疑慮請洽陳建築師 電話:0921189893
六、履約期限:
(一)第一階段為111年6月27日前完成闈場布置。
(二)第二階段為111年7月17日前完成闈場復原拆除。(因應近期疫情影響,闈場工程相關 日程如有異動,會依據招生委員會相關決議辦理。)
七、本案施工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台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八、底價金額:264萬3,0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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