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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總務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總務處文書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業務資訊網提供的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CB01機械製造業、CC01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E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F113機械器具批發業、F119電子材料批發業、F213機械器具零售業、F219電子材料零售業、F401國際貿易業。(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中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據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5條第2項規定辦理規格審查(投標附件-附表三),審查程序請詳閱「投標附件-附表三」附註說明。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12月14日起算至12月15日止(四分之一等標期);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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