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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BoWen@taiv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總務處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11月26日起至108年11月29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內有標明營業項目:旅行業J902011)
2.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尚在有效期限內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依本案之評審須知製作企劃書一式6份;內容請依評審須知之審查項目依序撰擬。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108年10月9日以前)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3、本案108年10月14日下午17時截止投標,108年10月15日上午09時開標進行資格審查,地點為本校總務處會議室,108年10月15日下午13時召開評審會議(廠商須做簡報,請廠商詳閱評審須知),地點為本校第二會議室。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評審小組名單:本校總務主任張洧、本校秘書劉家豪、本校實習主任蕭百琳、本校學務主任詹宓錫及本校圖書館主任廖啟良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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