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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141@ymsh.tp.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1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及其他相關業者之廠商。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3.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之繳款書收執聯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為環保考量,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標(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2.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部圖說及文件,並自行赴本校施工地點詳實勘查,俾以明瞭本工程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問或不明瞭處,投標前得向學校總務處(電話:02-28316675分機141)或芊登設計室內裝修有限公司(電話:02-26233636)請求解釋。
3.一般投標:自公告日起至106年5月25日下午5時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至本校總務處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10號
,以郵寄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4.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6年5月17日前。
6.本校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
7.預定決標日:106年5月26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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