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4 已決標公告

106學年度學校午餐外訂桶餐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決標日:106/08/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49,480
原始預算
$ 4,449,48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79.5.2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祥豐
聯絡電話 (02)27324300#154
機關代碼 3.79.5.2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00號
聯絡人 黃祥豐
聯絡電話 (02)27324300#154
傳真號碼 (02)27325308
電子郵件信箱 feng_12293147@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449,4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24
原公告日 106/08/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9/04 13: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7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截標時間:106年9月1日(五)17時00分 開標時間:106年9月4日(一)13時00分資格審查、15時00分評選 押標金:200000元 履保金:400000元 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者應於106年8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2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祥豐
聯絡電話
(02)27324300#154
機關代碼
3.79.5.2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00號
聯絡人
黃祥豐
聯絡電話
(02)27324300#154
傳真號碼
(02)27325308
電子郵件信箱
feng_12293147@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449,4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24
原公告日
106/08/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9/04 13: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7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截標時間:106年9月1日(五)17時00分 開標時間:106年9月4日(一)13時00分資格審查、15時00分評選 押標金:200000元 履保金:400000元 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者應於106年8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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