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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本校至善樓2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總務處(警衛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之日次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後70個日曆天完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廠商資格:
1.■(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二.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 一(114年6月19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警衛室)收件請求釋疑(逾期者恕 不受理),釋疑期限為114年6月20 日前以書面答復及電話通知請求釋疑廠商。
三.底價訂定及公開部份:依臺北市政府106年4月20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0895800统函、106年4月11日第1932次市政會議裁示指示事項曁教育局106年11月6日北市教秘字第10641191300號函,公開本案底價為364萬8,500元。
四.本案工期為機關通知之日次日起7日內函報開工,開工之日起70日曆天竣工。
五.押標金:新臺幣18萬元。
六.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七.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結算金額)3%。
八.審查委員會預定於114年6月25日上午10時00分假本校至善樓第一會議室審查。(資格標審查後逐一通知合格廠商)
九.114年6月18日上傳修正後施工圖說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總務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