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en1@lssh.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二段100號行政大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二段100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之日起5日內開工.工期預計70日曆天.114年9月8日完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北市府工務局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期限:機關通知之日起5日內開工.工期預計70日曆天.114年9月8日完工。
2.本案須繳納押標金20萬元、須繳履約保證金40萬元、須繳納保固金12萬元。
3.廠商對本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6月16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提出,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6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截標日期:114年6月17日17時。
5.資格標開標日期:114年6月18日9時30分。
6.評選日期:114年6月20日10時本校行政大樓2樓簡報室。
7.開標地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簡報室(臺北市內湖區環山2段100號)
8.「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