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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3樓簡報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能如期、如質的履行合約內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頒訂之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經政府登記合格之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持有公司設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餘詳資格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若有疑義請於114年1月20日16:00前以書面方式提出(並請提供聯絡資訊或傳真以利回復)
2.截標時間:114年1月22日下午17:00。 3.開標時間:114年1月23日上午09:00。 4.開標地點: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行政大樓3樓簡報室(臺北市長春路167號) 5.評審時間:暫定114年1月24日上午09:00。 6.評審地點:臺北市長春路167號行政大樓3樓簡報室。 7.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