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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開工之日起60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105年08月19日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持有公司、商業、設立登記證明文件者。
2、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E801010室內裝潢業、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並需具備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者得為投標廠商。
3.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若有疑義請於106年6月12日前提出.
2.開標地點:臺北市長春路167號行政大樓三樓校友會
3.開標時間:106年6月14日上午09:00
4.歡迎投標廠商與本校事先約定時間,蒞校勘查現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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