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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校視聽大樓女兒牆結構劣化,造成石塊剝落,嚴重影響師生安全及日常教學進行,如整修改善後,可以提供學生良好的教學環境及校園安全品質。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56號3樓行政大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56號
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完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1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應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如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或【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
施工廠啇應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設計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開標日期:115年2月25日(三)9時30分。
2.評選會議日期:115年2月25日(三)14時30分。
3.開標/評選會議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三樓簡報室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規定有疑義者,應於115年2月13日(五)12:00以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機關應於115年2月13日(五)17:00以前,以書面回覆疑義之廠商。
5.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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