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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56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函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科。
b.技師公會會員證。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科。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為不訂底價,採固定費用給付的採購。由代辦學校辦理聯合採購,由各洽辦機關各自辦理簽約、履約、驗收、付款、保固。
2.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為111年2月14日(一)14時,於本校行政大樓行政會報室舉行,請廠商準時。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2月9日)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機關提書,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收件日之前一日(2月10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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