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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77號 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起30日曆 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F113020 電器批發業、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3010 電器零售業、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IZ12010 人力派遣業、E599010 配管工程業、E601010 電器承裝業、E601020 電器安裝業、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IZ13010 網路認證服務業、JA02010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需利用週二9-12時,與本校資訊組一同現場勘查並簽具現場勘查證明書(表格見投標須知附錄三),聯絡人資訊如下:
聯絡人:中正高中資訊組
電話:02-2823-4811#711
(二)本案投標廠商需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資格如下:
具備「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乙級」認證資格技術士、
「CCNA」認證資格工程師各1名,投標時檢附該技士為投標廠商或供貨廠商員工之勞保證明文件。
(三)本案開標時間為107年11月13日上午10時00分,評選時間為同日下午2時00分,地點為本校第一會議室。
(四)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
召集人張嘉娟、
委員房治政、
委員丁立邁、
委員李茂基、
委員許明溪。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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