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65號
電子郵件信箱
genafr@gapps.fg.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6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具丙等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及電器承裝業之任一資格,詳如投標須知說明。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得於114年11月1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校請求釋疑,本校應於114年11月17日中午12時前以書面回復請求釋疑之廠商,必要時得依校方需求主動更正公告並延長等標期。
本校訂於114年11月18日下1時30分在總務處開標審標,審標合格者當場通知評審會議時間及地點,必要時得當天下午預計3時左右評審。建議投標廠商可於備標時先行預備簡報及說明人員。評審獲選為最符合需要廠商者,得於當天進行議價。
114年11月13日上傳更正公告理由:本校經重新檢視需求,補充設計圖面及詳細價目表文字,並延長等標期1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