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 165 號
電子郵件信箱
genafr@gapps.fg.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65號北一女中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以機關指定之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任⼀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3)E102011⼟⽊包⼯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
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額⾼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
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程造價限額⼯
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
理。)
■(4)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廠商■專業設計廠商 (可複選)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4年5⽉9⽇下午5時前以書⾯向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將於114年5⽉12⽇下午5時前答覆書⾯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收取押標⾦新臺幣(下同)3萬元,履約保證⾦3萬元,保固保證⾦3萬元。
2
年以上與[ 室內裝修或裝潢 ]性質相關之工程經驗之工程人員擔任工地負責人,代表廠商駐在工地,督導施工,管理其員工及器材,並負責一切廠商應辦理事項。
本案工地負責人需親自或指派專人擔任聯絡窗口,溝通、整合並處理使用單位(即使用之師生)所提關於設施設備搬遷、安置、打包、廢棄物運棄及資源回收等事宜,必要時本校得請其召開線上或實體會議(或併同本工程各項會議實施),所需溝通及會議費用已含於本工程採購金額內。
其餘各項規定詳投標須知暨整體招標文件。有關廠商資格說明,如本公告與投標須知文字有微幅差異,以投標須知為準。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