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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金額60萬元,合計採購金額為494萬8,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71號四維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25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71號四維2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開工日起75工作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包⼯業(限北北基桃宜)。
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及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價格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時間詳如「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須知」第參節、三、(⼀)。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114年5⽉14⽇(星期三)16:00⽌;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5⽉16⽇(星期五)。(詳如投標須知第12點)
3.本案依臺北市政府106年10⽉30⽇府⼯採字第10632182500號函之底價公開原則作業流程圖公告底價,底價為:434萬元整。(投標須知第6點)
4.本案技術服務廠商及後續監造單位:黃偉倫國際建築師事務所(電話02-29608113)。
5.本案押標⾦10萬元整(投標須知第19點)、履約保證⾦20萬元整、保固保證⾦5萬元整(投標須知第73點)。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