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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紅樓2樓校史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開工後60日曆天完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函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僅須任一項符合)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附上於投標封套(箱)外或於開標後依本校通知再行提出。
2.招標文件依規定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請將資格(廠商資料)及價格文件(投標書及經費明細表)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3.釋疑期限: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0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0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底價為新臺幣379萬元整。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惟投標須知依臺北市政府函頒增修,故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以避免投標文件缺漏。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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